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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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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社保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53722367或53722507—8010
1、负责协调各部门合作事项;
2、负责对单位文件收发、传阅、保管、归档;对外行文文字把关工作;
3、负责对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及信访接待工作;
4、负责协助领导开展党员组织活动;
5、负责经办机构卫生及安全“四防”值班制宿安排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反映情况,下情上达;
7、负责办公用品及备品的购置、办公设施的维修维护等工作;
8、负责承办市局人事处、机关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
9、负责车辆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
10、负责社保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局内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硬、软件日常维护工作,保证“金保工程”计算机系统的运行情况,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12、负责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二)社会化管理科 联系电话:53725685或53722507—8008
1、负责全区街道和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社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大型活动;
3、负责接收、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4、负责业务档案规划管理及垃圾数据清理工作;
5、负责续保人员、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查询;
6、负责存档人员调整统筹待遇的上报审批工作;
7、负责窗口缴费人员、离退休人员个人信息采集及全部信息归结工作;
8、负责离退休人员生存审验工作;
9、负责存档人员退休申报工作;
10、负责窗口缴费人员对账单打印工作;
11、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核发科  联系电话:53725625或53722507—8011
1、负责全市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审核工作;
2、核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3、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发);
4、负责参保单位新退(离)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5、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管理;
6、负责参保离退休(职)人员参保信息更正工作及政策性增资的调整及补发工作;
7、负责全区离退休人员死亡清算结账工作;
8、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稽核科  联系电话:53722094或53722507—8311
1、负责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人数稽查,
2、负责编制、管理稽核档案;
3、负责组织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年检工作;
4、负责稽核补费的收缴工作;
5、负责分局内控工作,清理垃圾数据;
6、负责监督、稽查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情况;
7、负责对新参保企业进行缴费能力认定工作;
8、负责追缴虚报冒领养老金工作;
9、负责协助收缴企业陈欠养老保险费工作;
10、负责接受举报企业漏缴养老保险费业务;
11、负责下达稽核计划、制定内控方案并总结上报。
12、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53725693或53722507—8005
1、负责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建筑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参保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养老保险业务和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工作及登记证的管理、审核、发放,《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审核;
3、负责企业参保扩户、登记、录入个人信息、核定缴费基数及缴费额;
4、负责调整企业月应缴养老保险额、单位信息变更、单位分解、合并、销户工作;负责企业在职职工死亡清帐;
5、负责为已缴费企业补办参保手续、补录信息工作;
6、负责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审核工作以及垃圾数据清理工作;
7、负责办理厂办大集体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8、负责按月及时向地税局提供征缴计划
9、负责企业参保人员的信息采集,整理后报送社服科。
10、负责收缴企业陈欠养老保险费工作;
11、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科  联系电话:53722094或53722507—8007
1、负责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业务权限,人员权限的设置、角色分配以及系统参数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向省市信息中心上报新增业务需求,沟通工作,解决业务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负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料及个人权益记录单的邮寄并登记备案记录。
4、负责编制报送月、季、半年、全年统计报表和综合分析报告;
5、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按时向领导提供完整、准确的统计信息以及垃圾数据清理。
6、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科  联系电话:53725691或53722507—8006
1、负责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基金财务状况分析工作;严格执行基金预算,提前测算。在核定本月养老金支付计划后,及时测算下月基金支付能力情况。
2、负责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收缴、个人调整补收、退收及个人账户清账等记账;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记账;负责向养老及账户管理科提供在职清账记账明细,并核对。密切监督养老金到账和拨付情况,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与税务部门及银行对账及办理异地转移养老金结算工作;负责经费财务管理;
3、及时与同级财政局核对账户可动用资金情况,向地税局征收局了解征缴情况,及时向省社保局反馈可动用资金情况,如出现发放资金不足时,立即向人社、财政、地税局社保费征收局、省社保局打报告,汇报资金缺口情况,协调和配合财政及人社部门加强基金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以物抵费形成的养老保险固定资产管理及办公资产登记备案管理;
5、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账户管理科  联系电话:53725695或53722507—8014
1、负责断保人员接续养老保险;
2、负责自由人参保;
3、负责未参保集体企业参保;
4、负责省外转入转出业务;
5、负责农林牧渔企业参保业务;
6、负责占地农民工参保业务;
7、负责五七工参保业务;
8、负责以个体身份缴费人员死亡清帐以及垃圾数据清理;
9、负责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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